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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三项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5-26 来源: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汪云升;联系电话:0816-2261201;邮寄地址:涪城区云泉南街6号园艺新区集中办公区5号楼B区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敷衍应对。三台县鲁班水库网箱养殖应于2013年底前完成取缔,但问题反弹,水库内的贺家垭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仍有150平方米的养殖网箱。

整改责任单位

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取缔养殖网箱,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整改措施

1.对鲁班水库库区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2.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养殖网箱(实为活鱼暂存箱),同时在保护区外设立活鱼暂存箱,并安装视频监控,联网并入智慧渔政监管平台,严查环境问题。
3.建立管护机制,开展日常巡查,防止违规网箱养殖。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年9月,已完成对鲁班水库全库区水库养殖生
产、网箱养鱼、用药、喂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鲁班水库渔业生产情况台账》。
2.2024年12月,将三台县鲁班水库渝丰渔业养殖专
业合作社原二级保护区内养殖网箱(实为活鱼暂存箱)
迁移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太林沟处;
3.2025年3月,在活鱼暂存箱上安装了监控视频1套,视频接入三台县智慧渔政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在线查看活鱼入箱暂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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