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绵阳市市场监管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深入做好农用薄膜全链条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生态环境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白色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全市将不断深入落实农用薄膜全链条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力度,严防非标农用薄膜流入市场、流向农田。
按照省级部门安排,经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决定,开展农用薄膜全链条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重点关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以县(市、区)为主体、村为单位,组织乡村两级,充分发动农民群众主动性,全面落实农用薄膜全链条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安排。重点聚焦集中备膜及回收等节点,地膜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用膜大户等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开展废旧地膜专项清理,及时回收农田残膜,减少地膜破碎残留土壤污染风险;大力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宣传及指导,充分调动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共同推进地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行动内容
(一)开展打击非标地膜联合执法监管
1.严格源头生产监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引导辖区内的地膜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地膜行业管理,加大重点企业运行监测力度,确保达标地膜产品供给。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地膜产品生产质量监管,定期对地膜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对发现生产非标地膜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置。
2.加强市场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抓好地膜产品质量监督,通过例行检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农资销售市场、网络销售平台的地膜产品进行质量检查,对销售非标地膜的平台或商户,要及时依法处置。
3.强化使用回收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引导农民、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回收地膜。在关键时节督促指导地膜使用者采取机械回收、人工捡拾、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种回收方式,及时回收田间废旧地膜,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对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相关主体,要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处罚。农业农村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废物农膜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农膜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开展废旧地膜专项清理
1.积极开展废旧地膜专项清理工作。各地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紧抓回收关键期,集中开展废旧地膜专项清理行动,边捡拾、边回收、边集中、边转运,力争做到田中无残膜、地头无乱堆、河道沟渠无弃置漂浮等现象。
2.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紧盯秋收春耕等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宣传,做好回收机制以及相关政策普及工作,引导农户理解和支持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工作,及时回收废旧农膜。
(三)健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体系
1.科学合理布设回收站(网)点。各地要按照覆膜作物区域分布合理布设实施范围及网点数量,按照“有固定场地、有专门人员、有明确标识标牌、有完善制度、有辐射区域、有计量设备、有消防设施、有台账”的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基地)三级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
2.积极探索多元化回收机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各类回收主体,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积极参与废旧地膜回收工作。建立以旧换新、使用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机械+公益性岗位人工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提升地膜焚烧发电、再生造粒等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能力。构建生产企业和使用者回收责任机制,生产企业和使用者要主动承担废旧地膜回收、无害化处置等社会责任,加强回收网点与农村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及供销系统的融合,确保废旧地膜应收尽收。
3.建立健全农膜使用回收台账。各级各类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台账,如实记录回收地膜的重量、缴回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和回收时间等内容。探索建立县级地膜使用回收调查点,定期调查点位地膜使用回收和处置的相关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构建联合监管机制。各地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要建立健全农膜联合监管协同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衔接配合,及时组织落实农膜全程监管职责任务,将农膜监管执法工作与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巩固综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充分利用多渠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采取悬挂标语、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用地膜生产监管、质量监管、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让生产企业、销售主体和农膜使用主体充分认识打击非标地膜对保护土壤和环境的重要作用,动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组织科学实施。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做到县域范围内农膜生产企业和经营销售网点实地检查全覆盖。要强化部门联动,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严防非标地膜出厂、入市、下田。
(四)加强监督指导。以县(市、区)为单位统计上报《农用薄膜全链条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同步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2025年3月24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相关市级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为省级调研指导做好铺垫。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