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绵阳市林业局
关于推进蚕桑产业与农作物、林业协调发展的八条落实措施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业、林业各作物之间协调发展,规避“飞防作业”污染桑园引起桑蚕大面积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农民增收,特印发以下八条措施,请遵照执行。
一、实行属地管理。以蚕桑基地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农技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开展“飞防作业”的实施单位或个人的管理。实施单位或个人应当提前按要求向乡镇人民政府协调“飞防作业”作业区域,提供防治路径及航线规划、用药时间、农药种类及浓度,规避桑园农药污染的技术措施等,实现精准施药,严禁擅自改变路径航线和药剂配方、随意加大药剂浓度。作业实施单位或个人与村委会签订责任承诺书,村干部负责监督落实。
二、加强沟通对接。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向林业部门反馈需要规避的如蚕桑主产区等保护区域,明确保护边界、内容、责任人和联络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禁防区域或安全防治距离等具体指标,并动态更新其信息。定期召开碰头会,共同协商制定或会签当年“飞防作业”防治作业方案,评估其可行性,沟通作业线路、时间、用药成分及浓度。
大田作物防病虫害的“飞防作业”单位和个人在“飞防作业”前一周需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及时把信息反馈给乡镇农技服务中心,“飞防作业”单位和个人还要及时加强与蚕桑养殖户沟通、协调,共同防范风险。
三、“飞防作业”信息提前公告。林业部门在森林“飞防作业”前一周,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告。农业农村部门使用植保无人机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也要提前公告时间、航线和药剂配方,防止桑园污染引起家蚕中毒事件发生。
四、科学安排用药时间。农林主管部门开展有害生物防治作业时,在兼顾有害生物生物学特性和防治效果的同时尽量加大与蚕期间隔时间;避免大风、强对流天气作业,选择无风天气作业,减少污染风险。
五、控制“飞防作业”区域、飞行高度、飞行线路。尽量避开连片桑园和密集养蚕区域;尽量控制飞行高度,以免农药漂移;与桑园直线距离控制在1000米以上。临近桑园田块根据距离远近可采取与手动喷雾器、机动喷雾器相结合的作业方式。
六、药剂选择。选择低毒低残留、残效期短、对桑蚕毒性小的农药,优先选择对桑蚕无害的生物农药。
七、防治方式选择。在蚕桑主产区可以采取以物理防治(如:人工捕杀、灯光诱杀、色板诱杀、食诱诱杀等)和生物防治(如:性诱捕剂等)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防治方式。
八、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飞防操作员培训,确保规范作业;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鼓励举报违规行为;建立监督机制,共同维护桑园安全。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绵阳市林业局
2025年3月14日